各教学单位:
2024年秋季老生、教师使用教材征订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教材选用、订购工作,保证下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1.教材选用原则、要求和流程按照《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洛职院教〔2023〕16号)规定执行。
2.各院(部)成立教学单位教材工作委员会,课程归属单位负责教材具体建设、选用和管理。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先由任课教师选择教材版本,经教研室集体研究选定,再经选用单位教材选用委员会审核通过,最后由学院(部)书记和分管教学副院(部)长审核签字后,报课程中心备案。
3.高职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必须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专业核心教材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原则上从国家和省级行政部门发布的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目录中没有的教材,可在国家版本数据中心数据服务平台、国家出版发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选用(https://cnpub.com.cn/、https://pdc.capub.cn/index.html或https://book.cppinfo.cn/);不得以岗位培训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中专部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必须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中专部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须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国家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
二、报送要求
1.《附件1 学生教师订书一栏表》课程名称由开课单位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全部填写,一本教材使用多个学期(参考附件3),第一学期报过,请在备注中写上“已定过”。
2.各单位可参考教材库教材(参考附件4)选用教材,不得上报已停印教材。
3.公共课的承课单位可以不填学生征订教材数量,教材信息要详细填写,二级学院可以不填公共课教材信息,学生人数要填写准确。
4.各教学单位要撰写教材选用备案承诺书(见附件5)。
5.附件1、附件2、附件5纸质版由书记、教学副院长签字并盖章后,于2024年6月7日交课程中心949室,电子版发到邮箱lyvtcjwc@126.com。
三、其它事项
1.教材征订后出版社反馈无书不印等特殊情况,教材供应商将情况反馈后,教学单位应及时向课程中心提交更换教材申请,经课程中心审核后,教材供应商及时进行采购。
2.由于教学单位教材种类漏报或报送时间不及时造成的教材供应问题将按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3.如有问题可及时与徐建磊老师联系。
课程中心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