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技能水平,加快青年教师成长成才的步伐,促进青年教师积极钻研教学教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在青年教师中开展课堂教学水平达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课堂教学水平达标工作的重要性
课堂教学水平达标是体现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标志,也是检验青年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各系(部)要认真组织,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为抓手,重点加强青年教师基本教学技能训练,相关指导教师要加强对青年教师的辅导,从教案书写、教学过程控制、课后辅导等方面给予指导,突出强化教学过程中的基本技能如导入技能、语言技能、板书技能、演示技能、讲解技能、提问技能、结束技能和教学组织技能等的训练,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
二、参加对象
2015年新进的34名青年教师。
三、工作安排
教学水平达标工作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教案测评):参加教师准备本学科整套教案(手写),提交评审小组测评。
第二阶段(自选课考评):教案测评达标后,教师自选2学时教学内容,由评审小组进入课堂测评。
第三阶段(随机课堂教学考评):教案测评达标后,由评审小组随机进入课堂听课,考评1~2次,达到标准后即定为达标。
四、具体要求及说明
1.课堂教学分理论课、实验(技能)课、体育课三大类。
2.讲授内容为本学期所授课程内容,并符合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要求。
3.参加教师须上报报名表、手写教案(一套)、平时听课记录。各系(部)务必于2016年5月6日前将上述材料统一报教务处。
4.课堂教学水平达标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必备条件。达标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进修深造、优质课推荐和职称评聘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5.列入达标考核范围的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必须在通知下发之日起两年内达标(新进教师按从教时间算起)。两年内未达标者,停止授课,接受学院规定的学习培训。经学习培训,一年内仍不能达标者,学院将予以转岗。
6.课堂教学水平达标工作接受学院的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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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教务处